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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寒假”“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3-12-28 09:12  

关于“元旦”“寒假”“春节”期间

 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纪委,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廉洁之弦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的铁规矩、硬杠杠,坚决扛起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带头人”、守好“主阵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要巩固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的良好成效,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认真组织学习5起高校干部教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坚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督促广大干部、教师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全面过硬,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清廉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二、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1.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烟酒、购物卡等;

3.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4.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值班期间饮酒、酒后上岗以及擅自脱岗、顶岗等行为;

9.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参与黄、赌、毒等行为;

10.严禁不严格执行干部离津报备审批等有关规定。

三、立足纠治并举,强化监督自查检查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纪委,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廉洁校园建设,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不断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确保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党委督查室将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度关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方案》、《天津城建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审督”联动协作的意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体推进“三不腐”和清廉校园建设,形成各方监督的强大合力,打出党内监督的“组合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节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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