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持续抓好“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抓实、抓细对“一把手”、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按照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已查摆的问题清单,以节点为考点,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力求治已病、防未病。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提醒在前、教育在先,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教师自觉防治“小隐患”、彻底清空“小心思”、切实管好“小家庭”、高度警惕“小心意”,戒除侥幸心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借节日之机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等节礼及借节日之际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2.严禁通过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违规花钱;
3.严禁以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6.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7.严禁饮酒、醉酒、隔夜酒驾驶机动车或无证驾驶机动车;
8.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9.严禁使用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0.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确保各项命令传达畅通。
三、坚持纠树并举,加强监督检查
党委督查室、各二级纪委要坚持严字当头,紧盯节点、聚焦问题,持续加强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置,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监督举报电话:23778079
监督举办邮箱:dwdcs@tcu.edu.cn
党委督查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