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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3-09-25 13:31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纪委,各单位、各部门:

2023“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营造正气充盈的党风政风、师德师风和校风学风,切实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学正风突出纪律作风建设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重要讲话精神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干部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切实起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作用;各二级纪委要做好节前警示教育工作,不断筑牢节日廉洁防线。

二、固本清源,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1.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购物卡等;

3.严禁借中秋国庆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4.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值班期间饮酒、酒后上岗以及擅自脱岗、顶岗等行为;

9.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参与黄、赌、毒等行为;

10.严禁不执行干部离津报备审批有关规定。

三、涵养风气提升督导检查成效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纪委,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廉洁校园建设,要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切实发挥廉洁文化启智润心、培根铸魂的作用。党委督查室将推动审计、财务、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枉顾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个人,将依规依纪从严从重查处;凡“四风”问题突出,教育不严、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单位、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党委督查室

                                 2023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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